◇陈小蝶 马成龙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5周年。临夏州在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程中,把加强社区矫正作为重点工作之一,加大力度探索符合临夏特点的“多元共治”模式,走出一条民族地区特有的“多元共治”模式之路。从观察者和研究者的角度看,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能够捕捉和了解到临夏州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意义、实践成效,也有了一些新思考。
一、社区矫正“多元共治”模式探索的重要意义
社区矫正是对我国刑罚执行制度的探索与实践。探索社区矫正“多元共治”模式能够更好地形成民主团结、安定和谐的社会面貌,多方力量参与其中,对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更加有效,为建立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人性化的法治环境打下坚实基础。
社区矫正“多元共治”模式有助于监督管理全方位、立体化。“多元共治”模式区别于以往的“一元独治”“单一主体治理”等方式,要求公检法和司法所工作人员、居(村)委会人员、社区工作者、志愿者,根据矫正对象的特点吸收专业人员(如法律、教育、心理学领域人士)等诸多社会力量纳入其中,并且矫正对象为女性的,矫正小组中应有女性,各自发挥职责作用,全方位、立体化助力矫正对象实现矫正目标。
社区矫正“多元共治”模式有助于教育帮扶科学化、人性化。根据矫正对象特点,“多元共治”模式更加注重教育帮扶的多样性,吸纳专业人士参与社区矫正工作,通过系列活动帮助矫正对象重建生活信心,减少再犯罪风险,从而为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二、社区矫正“多元共治”模式的临夏实践
近年来,临夏州社区矫正工作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和责任体系,稳步推进执法机构州县(市)全覆盖,持续加强社区矫正的规范化建设,解决了一批制约社区矫正发展的基础性问题,集中力量打造示范点,努力创建“智慧矫正中心”,凝聚多方合力,多元化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行稳致远。
“在社区矫正过程中,不仅从心理上得到了疏导,还学到了很多职业技能,对以后就业选择有了更大的帮助。”一名康乐县胭脂镇司法所辖区的矫正对象说道。康乐县司法部门通过“信息共享+联合监督+法治教育”三位一体模式,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精细化发展;临夏市把社区矫正工作作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创新实践,打造“精准矫治+社会共治”新模式,注重分类管理、一人一策等方式;临夏县强调“从心开始”,运用“一看二问三分四用”工作方法,关注心理和行为的“双重”矫正等,全州社区矫正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社区矫正“多元共治”模式带来的新思考
随着时代发展,未来社区矫正对象会随之出现新情况、新问题,社区矫正工作也将出现新挑战、新要求。社区矫正“多元共治”模式的不断推行实践,笔者也有了一些新思考。
一是推动社区矫正“多元共治”模式长远深入发展,就要践行好“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和“以公正为生命线”的法治精神,否则会出现机械执行、盲目操作,达不到预期效果、事倍功半。
二是实现社区矫正“多元共治”模式运行的前提是参与主体的权责界限要清楚,要根据矫正对象特点形成矫正委员会,否则多元参与难以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运行状态。
三是打造社区矫正“多元共治”模式延伸服务,社区矫正对象解矫后,还需要长期关注和多方力量关心,加强延伸服务,避免出现屡教屡犯的情况。
【作者单位:陈小蝶,康乐县司法局胭脂镇司法所;马成龙,中共临夏州委党校(临夏州行政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