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临夏州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期间,各界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政协各参加单位和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牢牢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饱满的参政议政热情,踊跃提交提案,积极建言献策,广泛凝聚共识,努力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临夏篇章贡献政协智慧和力量。
截至2025年1月7日12时,共收到提案233件。提案审查委员会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临夏回族自治州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临夏回族自治州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案审查立案意见》相关规定,注重提案质量,注重提案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可行性,注重提案办理的实效性,严格按照初审、复审、会审的流程进行审查,立案188件,占提出提案总数的80.7%。其中,各民主党派、政协各参加单位、政协各专委会集体提案32件,占17%;委员个人或联名提案156件,占83%。参与提出提案的委员270人,占委员总数的85.7%。提案内容涉及经济发展、城乡建设方面62件,占33%;农业产业、乡村振兴方面12件,占6.4%;资源环境、生态保护方面11件,占5.9%;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方面58件,占30.8%;劳动人事、社会保障、社会治理方面43件,占22.8%;政策法规、统战政协、民族宗教方面2件,占1.1%。对内容相同或相近的20件提案,作了并案处理;对不符合立案标准的22件提案,经与提案者协商沟通,作了不予立案处理;对反映问题小、不足以立案的3件提案,按意见建议作转办处理;对案由不清、内容空洞的提案,与提案人进行了沟通,作了补充完善。
本次会议闭幕后,对已立案的提案,州政协将会同州政府召开提案交办会,统一交有关州直部门和县(市)政府研究办理。同时,通过州政协领导重点督办、现场视察办理、召开协商座谈会、走访承办单位等方式,与政协委员、承办单位共同推进提案办理落实。本次会议提案截止日期以后收到的提案,提案委员会将作为平时提案,按规定程序审查交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