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马玉兴)11月29日,在州法院、州民政局、州司法局及州营商局等有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临夏州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大会召开,州法院和州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共同为协会揭牌。
大会审议通过《临夏州破产管理人协会章程(草案)》《临夏州破产管理人协会会费管理办法(草案)》等文件,协会召开一届一次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并召开一届一次理事会、监事会。
据了解,该协会是在州中级人民法院司法管辖范围内入选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接受人民法院指定担任破产案件管理人并依法履行管理人职责,由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及破产管理专业人员自愿组成的联合性、地方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