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河县人民法院公告
邓海刚(住甘肃省广河县三甲集镇水家村临园7号):
本院受理原告毛如哈麦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7日内和1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广河县人民法院三甲集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挂 失
遗失东乡族自治县考勒乡卫生院开户许可证,核准号为J8367000047505,现声明挂失。
挂 失
遗失甘肃星跃陇原体育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公章一枚,现声明挂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