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 明
本人的车牌号为甘N·48444、发动机号为33192700,车辆识别代码为L5Z1H24D3D1256403,因车辆灭失无法追回,与该车相关的一切手续,自登报之日起一并作废。
声明人:包虎山
声 明
本人的车牌号为甘N·A4664、发动机号为75047427,车辆识别代码为L5Z1H26D1F1133764,因车辆灭失无法追回,与该车相关的一切手续,自登报之日起一并作废。
声明人:杨他非
声 明
本人的车牌号为甘N·68465、发动机号为1309260106,车辆识别代码为L5Z1H25C4D1502333,因车辆灭失无法追回,与该车相关的一切手续,自登报之日起一并作废。
声明人:虎连平
声 明
本人的车牌号为甘N·C0631、发动机号为CX047560,车辆识别代码为LC6PCJD6X90012787,因车辆灭失无法追回,与该车相关的一切手续,自登报之日起一并作废。
声明人:马儿洒
声 明
本人的车牌号为甘N·56953、发动机号为77J00750,车辆识别代码为LJEXCHL677B700045,因车辆灭失无法追回,与该车相关的一切手续,自登报之日起一并作废。
声明人:焦海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