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马健)近日,由积石山县人民检察院提议,与青海省民和县人民检察院、循化县人民检察院共同调研甘青段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水土保持情况,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9月14日,甘青两省三县检察院共同会签了《黄河流域甘肃段青海段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协作配合机制》(以下简称《机制》)。
《机制》要求,两省三院要共同遵循依法保护、共建共享、协同合作原则,开展信息共享、案源移送,适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开展跨区域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庭审观摩和学术研讨等活动,共同提高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能力水平。通过互相派员交流、联合办案、咨询座谈等形式,加强沟通协调、协作配合。定期通报线索受理、查处、办理情况,促进区域间法律适用的一致性和协调性。建立环境修复联动机制、双边或多边研讨协商机制,加强与流域内相关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形成齐抓共管、同防同治新模式。
《机制》强调,两省三院要担负起黄河上游生态修复、水土保持和污染防治重任,强化生态环境资源刑事司法保护,加强对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热点重点问题的研判分析,建立跨区域生态保护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共同发布机制,推动检察机关在打击跨区域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的配合协作,协商解决区域内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中的复杂问题,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保护生态环境公益作用,共同做好以案释法宣传教育工作,增强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意识,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全域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