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有财
(接2月15日4版)
八、临夏水磨的经营和收入来源
建一座水磨坊,需要占用一定的土地及大量的人力、物力,根据现在的物价计算,需要几十万元的资金投入,因此临夏大部分水磨坊都采取联合入股、分期经营的方法,依靠水磨发家致富,当时有“家有土地十亩半,不如水磨轮流转”的说法。临夏水磨的经营性收入主要来自磨课,这是水磨坊的固定收入,一般以磨面后的面粉或麸皮作为抵顶,就是在群众磨面粉后,每次要给磨坊留一定比例的课面或麸皮作为对水磨的报酬,一般是磨什么粮食就给什么磨课;另一个收入就是磨面过程中飘落到磨房旮旯里的积粉,在收取磨课的同时,水磨主人也要向前来磨面的群众免费提供开水,备有热炕和炊具等,保证磨面的人在磨面期间的休息和吃饭等。
九、临夏水磨的税收
临夏水磨作为具有一定创收能力的大额固定资产,在小农经济时代是历代当地官府的主要固定税收征收对象之一。据清康熙本《河州志》记载,官府每年都要向磨坊按照甲等、乙等和丙等不同的等级征收一定的磨坊税,官府每年收取的水磨课银为二百零五两六钱五分,并发给磨坊主“磨帖”,相当于现在的营业执照。明代,河州的磨税最初按粮食计量征收,即山水磨一轮二石四斗、川水磨四石八斗,后因征收不便,于明嘉靖壬午年(公元1522年),经奏准按货币征收,改为山水磨纳银二钱四分,川水磨纳银三钱六分。嘉靖乙未年(公元1535年),由时任兵备副使的马纪奏革,将山水磨和川水磨磨税进行了统一,俱征银一钱五分。清同治以前,每轮磨年纳税制钱五百文,光绪末年上等磨纳银九钱、中等磨纳银六钱、下等磨纳银三钱,民国十年以来,甲等磨年纳税大洋五元,乙等磨年纳税大洋三元,丙等水磨年纳税大洋两元。
十、临夏水磨的管理
临夏水磨在每年的开春到结冰期间,便进入了磨面的运转时期,特别是在结冰前的三个月内,更是磨面的高峰时期,其间的水磨一般是一天二十四小时连轴转,片刻不能离人,磨坊主和绝大多数年轻人都嫌这工作又脏又累,又得不到正常的休息,都不愿意从事折磨工作,只有那些年龄较大、具有吃苦耐劳的中老年男子才被雇作看磨人。同时,农村中壮年男子一年之中大多都要外出打工经商增加收入,到磨坊磨面的重任一般都由中青年妇女承担。为了在磨面高峰期夜间加班磨面时,防止看磨男子和前来磨面的妇女之间产生不必要的绯闻,磨坊主雇佣的看磨人都是一些作风正派的中老年人,临夏人将这些人称为“磨客子”,具体负责水磨运转的技术活和帮助磨面的人搬运粮食等一些劳务。作为回报,磨坊主要给这些磨客子一定的面粉或货币作为报酬,同时磨面的人就磨客子的搬运等服务给予一些面粉进行答谢。
十一、临夏水磨在榨油方面的运用
随着临夏水磨的普及,一部分水磨从磨面中分离出来,开始用于榨油业等方面,这类水磨一般和榨油房修建在一起,先在水磨上把油籽进行磨碎后,再把磨碎的油料放进大锅中蒸熟,然后用马莲叶和绳子包成油包放到榨油盘上,而后将二、三丈长的悬吊有数个石碌碡沉重的油梁利用辘轳放下来,利用杠杆原理把重力压在油包上,在沉重的油梁重压之下,油脂就源源不断地从油包榨了出来。这对古代社会生产力一向落后的临夏来说,应是一项不容忽视的历史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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