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马正兰 通讯员 周建博)今年以来,广河县以河长制为抓手,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全面从严落实各级河长管河、治河、护河、美河等工作任务,深化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有责”向“有实有效”转变,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宜人的河湖生态环境目标正在实现。
自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广河县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州安排部署,构建三级河长体系,建立河长制工作机构,明确各项主要任务,印发实施县、乡、村三级河长工作方案和配套制度。目前,该县共设立县、乡、村三级河长70名,其中县级总河长2名、县级河长3名、乡级河长9名、村级河长56名,实现了县、乡、村三级河长“全覆盖”,设立县乡村三级河长公示牌26块。
河长制工作是推行治理解决河流问题的重要手段,该县、乡、村三级河长积极开展巡河工作,解决河流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治理等问题,今年共巡河3742次,发现问题4个,整改问题4个,整改率100%,有效解决了河道治理中的突出问题。下一步,该县将持续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进一步夯基础、强弱项、补短板,不断加大河流治理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