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 明
本人的车牌号为甘N·44022、发动机号为3C1100912,车辆识别代码为L7STAC228C1C77631,因车辆灭失无法追回,与该车相关的一切手续,自登报之日起一并作废。
声明人:虎长林
声 明
本人的车牌号为甘N·48813、发动机号为73263415,车辆识别代码为L5Z1H26D1D1286948,因车辆灭失无法追回,与该车相关的一切手续,自登报之日起一并作废。
声明人:杨尕奴
声 明
本人的车牌号为甘N·48804、发动机号为73586804,车辆识别代码为L5Z1H25C7D1422931,因车辆灭失无法追回,与该车相关的一切手续,自登报之日起一并作废。
声明人:张永宁
声 明
本人的车牌号为甘N·50662、发动机号为7ZA190510,车辆识别代码为LP5PCJD0470103188,因车辆灭失无法追回,与该车相关的一切手续,自登报之日起一并作废。
声明人:李义
声 明
本人的车牌号为甘N·J2445、发动机号为89002831,车辆识别代码为LXAPCJB059XP13440,因车辆灭失无法追回,与该车相关的一切手续,自登报之日起一并作废。
声明人:宋生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