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马龙)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经省委、省政府批准,4月11日至4月30日,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临夏州开展了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对河湖长制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察,形成督察报告,于8月25日向临夏州进行反馈。督察反馈会上,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李维平通报了督察情况,州委书记郭鹤立作了表态发言,州委副书记张毅主持会议。督察组副组长王辛,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协主要负责同志,州委、州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州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州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临夏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保护优先、绿色发展,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全州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步改善,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
临夏州坚持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融会贯通到具体的实践中,扛牢生态环保政治责任,提出把临夏打造成黄河上游生态保护的先行区,先后制定出台系列政策文件,实行生态环境保护五级网格化监管,形成了党委政府高站位推动、政策规划系统性构建、环保制度最严格执行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格局。坚持生态优先,一体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全州水土保持率、森林覆盖率、河道治理率分别达到64.5%、14.27%、33.8%;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路子,坚决遏制新上“两高”项目,大力发展绿色生态产业和清洁能源产业,积极推进分布式光伏整县试点、百万千瓦光伏发电基地、抽水蓄能电站等项目,2021年全州完成生态产业增加值95.65亿元,占生产总值的25.6%。注重标本兼治,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累计整治“散乱污”企业34家,关停砖瓦窑厂133家,淘汰燃煤锅炉1027台,完成土炕土灶小煤炉清洁能源改造13万个,建成一级煤炭交易市场12个、二级煤炭配送网点220个;建成4个省级园区、10个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和临夏市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完成36个城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和规范化整治,连续5年水质优良率均达到100%;全面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样品采样工作和污染地块修复治理,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深入实施农村厕所、垃圾、风貌“三大革命”,累计改造卫生户厕15.6万座,创建清洁村庄540个,县乡村三级垃圾处理体系基本建成。坚持动真碰硬,抓好问题整改,两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3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3个,第一轮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2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7个,“绿盾”专项行动反馈的58个问题已全部完成,省级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2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7个;本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已办结54件,阶段性办结6件。
督察指出,临夏州地处青藏高原与黄土高原的过渡地带,生物多样性特征明显,是黄河上游重要的水源补给区和生态安全屏障,生态地位十分重要。近年来,尽管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方面存在不足,发展不充分、不平衡问题依然突出,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要求以及群众期盼还存在较大差距,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亟需提升。
一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还有差距。思想认识方面,绿色发展理念树得不够牢固,部分领导干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严峻性、复杂性、艰巨性认识还不够深刻,个别部门在推动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方面思考不够深入、措施不够得力,压力传导不够,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现象。责任落实方面,相关职能部门生态环境保护“三管三必须”要求落实不够到位,存在安排部署不周、统筹协调不够,政策执行不严、污染防治不力,致使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解决不及时、不彻底。绿色发展方面,绿色矿山创建工作推进缓慢,工业企业绿色化、信息化、智能化改造还处在起步阶段,结构性污染问题短时间内难以得到根本解决。创建污水资源化利用示范城市、完善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程进展缓慢。
二是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落实有短板。水污染防治方面,谋划实施污水处理厂扩容和提标改造工作统筹规划不够、缺乏前瞻性,城区污水收集不彻底,生活污水处理厂基本趋于满负荷运行状态,超标排放和污水溢流直排问题突出。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区域协同治理不到位,重点区域土灶、土炕、小煤炉改造不彻底,全州扬尘污染问题突出,部分建筑工地未安装在线视频监控,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作开展不力,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措施未有效落实。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方面,个别县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改造项目建设滞后、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长期超负荷运行,已闭库垃圾填埋场未配套建设渗滤液处理设施、未按要求开展地下水水质监测工作。各县市均未建设规范的建筑垃圾填埋场,产生的建筑垃圾化整为零,随意倾倒处置。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方面,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奖补政策落实不到位,农膜“白色污染”未能得到有效防控。相关职能部门监管缺位,属地管理责任未得到落实,部分养殖企业未配套建设必要的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设施,粪污处理处置不到位。
三是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不彻底。环境风险防控方面,黄河三峡湿地自然保护区内多数鱼塘管理运营不规范,对湿地生态功能造成影响。个别特种合金企业未按标准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环境风险隐患突出。未按《关于开展黄河流域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完成黄河干流及湟水河、大夏河、洮河等支流综合评估报告。部分县垃圾填埋场已达到最大设计库容,未制定封场方案。部分县市饮用水源地工作有待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面,个别砂石料厂位于大夏河沿岸,未严格落实开发利用方案要求,弃土弃渣随意堆存,水土流失严重。个别砂石料厂安全隐患和地质灾害隐患突出,相关部门对企业越界开采行为处理处罚不到位。部分企业未经许可盗采砂石料、非法占用农田和林地。部分淘汰的砖瓦窑仍未按要求开展生态恢复。企业主体责任履行方面,部分企业采砂许可、临时用地手续过期,相关部门对违法问题未依法处理。个别商砼企业原料露天堆放、违规取用河水用于生产。部分拌合站未办理环评手续,未建立危险废物暂存间和台账。部分汽修厂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个别皮革企业未按环评要求建设废水预处理系统、配备污处设备,未规范进行企业自测。个别塑料加工企业固体废弃物管理不规范,未按照环评要求建设事故应急池。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方面,双审计指出、省级生态环境问题警示片披露的个别问题至今未彻底整改。
四是河湖长制专项督察发现的问题。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方面,灌区在线计量率不高,农业灌溉精细化程度不高,水资源管理方式粗放。再生水利用程度低。全州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市覆盖率不高。河湖“清四乱”方面,涉河建设项目许可把关不严,对河道自然岸线造成破坏。部分企业长期从洮河违法取水用于渔业养殖,未缴纳水资源费。基层河湖长作用发挥不充分,巡河存在走过场现象,河湖“清四乱”常态化力度不够,在部分河道管理保护范围内堆放或倾倒生活及建筑垃圾,影响行洪。涉水问题整改方面,部分县水务部门对河道、洪沟违规建筑未纳入问题台账,整改办法不多、措施不力,“前治后乱”问题突出。部分县存在敷衍整改、纸面整改现象。
督察要求,临夏州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决策部署,牢记“国之大者”,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扎实推进黄河上游重要水源补给区和生态安全屏障建设,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精准、科学、依法治污,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要全面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综合施策,举一反三、周密部署,建立工作台账和措施清单,全力抓好问题整改和交办信访举报问题办理,以实际行动回应群众关切,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美的环境。
督察强调,临夏州委、州政府应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细则》和督察报告,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委、省政府,抄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并在6个月内报送整改落实情况。整改方案、整改落实情况和追责问责情况应按要求,及时通过省州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郭鹤立表示,临夏州将高站位认识督察整改重要意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贯彻落实省上督察要求,把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民生工程、发展问题,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务实的作风,坚决整改督察反馈问题,以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度推动反馈问题整改清零,主动认领、照单全收反馈问题,周密制定整改方案,清单销号管理,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整改见成效。全方位落实生态保护政治责任,抢抓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重大机遇,全力服务和融入全省“一核三带”区域发展格局,大力实施流域治理、水土保持、节约用水、国土绿化、国家储备林等项目,扎实推进光伏发电、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抽水蓄能电站等项目,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努力打造黄河上游生态保护先行区,建设生态良好的美丽临夏。
督察组还向临夏州委、州政府移交了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线索,要求认真调查,严肃处理,问责情况按有关要求向社会公开。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各县市设分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