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马琼洁)此次疫情发生后,我州民政系统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稳住经济、兜底保障各项政策措施,持续扩大政策供给、精准实施社会救助,通过提高标准、落实一次性生活补贴、加大临时救助等多种措施,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守住民生底线。
进一步提高保障标准,目前已完成城市低保提标8%、农村低保提标10%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同步提高任务,补发了1月以来提标资金。截至7月底,全州共发放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5.57亿元。
持续拓宽救助范围,全面落实低保就业成本扣减、“单人户”保障等政策,通过监测预警、数据比对、入户排查等方式,主动实施救助,持续扩大低保覆盖面。目前,全州共保障城市低保3.82万人,农村低保24.18万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0.94万人。
坚决落实稳住经济措施,全面落实一次性生活补贴,按照城市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每人340元,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每人220元的标准,为全州28.82万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6808.76万元,有效保障了疫情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切实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全州累计实施临时救助6.66万人次、支出资金9638.7万元。对因疫致困对象实施临时救助506人次、支出资金27.2万元,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等购买粮油9055袋(桶)、蔬菜5.5万斤、方便食品418件、防疫物资1.04万件,总价值达164.9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