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疫情防控政策,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国务院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和疫情防控“九不准”要求,现将临夏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政策通告如下。
1.乡镇(街道)、村组(社区)要提前排查掌握来(返)临人员信息,引导有疫情地区来(返)临人员提前三天向目的地村组、社区或单位报备,告知当前疫情防控政策和注意事项,抵达后配合落实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等相应管控措施,分类精准管控来(返)临人员。7天内有病例报告县(市、区、旗)来(返)临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3.对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4.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为低风险区,对7天内有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应在3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5.除上述地区外,其他地区来(返)临人员提前报备、查码、扫码后有序通行。
6.对入境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在第一入境地已完成集中隔离,需闭环管理,在居家健康监测的第3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7.密切接触者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的第3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密接的密接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每日做好体温和症状监测,在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8.宾馆、酒店、旅社、乡村民宿要严格落实“两查一问”(查健康码、行程卡,问7天旅居史)措施,对排查出的中高风险区来(返)临人员,第一时间移交所在县市防控办分类管控。
9.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景区景点、学校、交通等场所要严格遵守防疫基本规范,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测温验码、通风消毒、有序间隔排队等防控措施。公众场所应做好通风消毒、设置“1米线”、张贴场所码,督促出入人员扫场所码、佩戴口罩、有序排队。
10.各县市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九不准”规定,不得随意扩大采取隔离、管控措施的风险人员范围,不得随意延长风险人员的隔离和健康监测时间。
11.广大群众要自觉履行疫情防控责任,主动配合汽车站、火车站、高速出口和交通查验点的“两码”查验、体温检测、旅居史询问、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对隐瞒行程信息和不履行个人防控责任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12.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符合条件未接种疫苗的3岁以上人员特别是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尽快完成全程(两剂次)疫苗接种,实现“应接尽接”。符合加强免疫接种条件(18岁及以上、全程接种满6个月人员)但尚未接种的人员,要尽快按程序完成加强免疫接种。
为更好落实疫情防控最新决策部署,科学精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坚决防止疫情防控简单化、“一刀切”和“层层加码”等问题,现将临夏州、各县(市)疫情防控监督举报电话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临夏州应指办:0930-6241128
临夏市指挥部:0930-6310889
临夏县指挥部:0930-3222911
康乐县指挥部:0930-4512345
永靖县指挥部:0930-8823089
广河县指挥部:0930-5685300
和政县指挥部:0930-5525689
东乡县指挥部:0930-7122497
积石山县指挥部:0930-7723788
临夏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