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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11日

我州规范非林地林木采伐管理

本报讯 (记者 陈礼娟)为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我州非林地林木采伐,规范非林地采伐管理程序,做好森林资源保护工作,近日,州林长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非林地上林木采伐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各州直相关单位、各县市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建立健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规范林木采伐管理行为,合理开发利用林木资源。要严格执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实行最严格的森林草原保护管理制度,严格林地草地用途管制和林地定额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通知》强调,按照《森林法》《公路法》《防洪法》《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自然资源(林草)部门停止受理非林地上的农田防护林、护路林、护岸护堤林和城镇林木的采伐许可审批。非林地上的农田防护林、护路林、护岸护堤林、城镇林木和其他非林业部门管理林木的更新采伐由交通、水务、住建(城市执法)及各乡镇进行管理。各州直相关单位、各县市要规范采伐管理流程,做好实地核查、备案登记等工作。要落实采伐管理主体责任,加强违法案源线索的发现力度,严厉打击收购、经营无合法来源木材和无证采伐、批小伐大、批少伐多等行为,确保森林资源保有量不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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