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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29日

和政县人民检察院一案入选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十大案例

近日,在甘肃省检察院印发的《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典型案例》中,和政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牛某怡、牛某远国家司法救助案例成功入选全省十大典型案例。这既是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典型案例,也是对和政县人民检察院司法为民,认真履职的肯定与鼓励。

去年,救助对象牛某怡、牛某远之父因刑事案件不幸去世,一家人失去了主要经济来源,精神也备受打击,其祖父在患有高血压、腰间盘突出等多种慢性病的情况下仍要照顾家里,不能外出打工的他们存在因案致贫的风险。

据此,和政县人民检察院在走访了解了情况后,主动依职权提起司法救助。2021年9月23日,和政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康振泉作为案件承办人将该案提交检委讨论后,一致同意予以救助,层报省检察院。经过多方专访和努力,终于在2021年12月6日向其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4.7万元,并会同和政县民政局、妇联、和政县新庄乡中良村村委会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帮扶计划,为其申报临时救助以及办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助每人每月1000元,使被救助人家庭的生活得到了长远有效的保障。

2022年3月14日,为有力巩固司法救助工作的成效,延续司法救助人文关怀,副检察长康振泉一行到和政县新庄乡中良村开展司法救助回访工作,在救助对象牛某怡、牛某远家中详细了解了司法救助金的使用情况,目前的生活状况以及存在的困难等,同时为正在上学的被救助人牛某怡送去了笔、尺子、文具盒等学习用品,鼓励她积极地面对生活战胜困难。

本案是办案部门加强司法救助协助、依职权启动命案受害人家庭成员多元化救助,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典型案例,在本案中,和政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及时发现并移送司法救助线索,控申检察部门依职权启动司法救助程序,认真履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职责,与政府有关部门协同开展社会救助,防止因案返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让命案受害家庭切身感受到党和国家的温暖,有力促进了检察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不断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国家司法救助是指国家向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而生活面临难的当事人等及时支付救助金。它既是我国司法制度的内在要求,是改善民生、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的过程中,马坚检察长一再强调,要充分认识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重要意义,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要以能动履职的责任感、自觉性,以救助工作的细化、救助对象的精准化、救助效果的最优化为目标,突出未成年人重点保护,全面履行司法责任,在司法工作中充分反映党和政府的民生关怀,切实体现人民司法的温度、温情和温暖,帮助未成年人走出困境,迈上健康快乐成长的人生道路。

下一步,和政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采取多种形式,不断巩固提升司法救助工作的理念、机制,把司法救助工作走深、做实,用心、用情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让司法救助的“及时雨”纾解群众的急难愁盼,把“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承诺放在心头,落在实处,用高效能动的检察履职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检察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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