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马健
“让双方当事人听得清楚、心里明白,从而避免误会,促进民族团结。”近年来,东乡县人民法院多措并举,加强汉语、东乡语“双语”诉讼案件审理工作,维护了少数民族群众使用本民族语言进行诉讼的权利,“双语”办案模式不仅构建了和谐的干群关系,也促进了办案质量效果的提升。
“双语”审判接地气
2021年6月23日下午,东乡县法院在东塬乡东塬村巡回审理原告祁某诉被告马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期间,审判人员用汉语、东乡语穿插审理,案件当事人和旁听群众听得很投入,庭审秩序井然有序,大家接受了一次生动的现场普法教育。庭审结束后,办案法官又用汉语和东乡语交叉宣传讲解了《民法典》。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东乡县法院持续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坚持到村社院落、田间地头、小区街道巡回办案的同时,用“双语”不断开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以案释法,讲解法律知识,提高人民群众学法、用法、守法意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群众对法院用“双语”普法、审判的方式纷纷点赞。
促进团结“零障碍”
为方便诉讼,东乡县法院鼓励干警学习东乡语,在庭审中使用东乡语,将“法言法语”通俗化、本地化。通过不断提升法官的“双语”水平和适用“双语”办案能力,让既懂得法律法规又懂得少数民族风俗的法官处理涉及少数民族案件的矛盾纠纷,从感情上接近或融入群众,消除司法办案过程中出现的隔阂。
以前,当事人遇到法律问题不找法院,害怕说不清楚。近几年,随着东乡县法院法官下乡为民众普法、办案,群众知道法院里有不少会讲民族语言的法官后,也都乐意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通过‘双语’巡回开庭,有效化解了法院干警在少数民族地区开展审判执行工作的语言障碍,保障了当地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东乡县法院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