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马玉兴)1月21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我州东乡县和积石山县民族中学被国家民委命名为第八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称号。
据了解,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评选每年一次。截至目前,我州9个单位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72个单位被命名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创建辐射带动作用不断增强。
近年来,我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扎实开展“沿黄河——洮河民族团结进步提升带”创建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一廊一区一带”行动方案,着力在巩固提升、做实做细、创新突破上下功夫,深入推动“沿黄河——洮河民族团结进步提升带”创建工作走深走实,取得实效,在全州重点打造和提升了3个国家级、11个省级、100个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典型,精心培育了100个民族团结与乡村振兴融合推动的州级“乡村振兴试点村”,精心指导康乐县、东乡县创建国家级示范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