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7日,临夏州纪检监察网公布:永靖县坪沟乡某所长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永靖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18年9月17日,广河县祁家集某校长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的信息迅速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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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来,临夏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十三届省纪委二次全会安排部署,加大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工作力度,共立案750件,增长39.1%;结案740件,增长40.2%;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95人,增长52.4%。通过一个个案件的严肃查办,不断维护、净化政治生态。
■扬改革之帆
实现纪法贯通、法法衔接
2018年2月7日,州人代会选举产生临夏州监察委员会第一任主任;2月8日,州监委主任提请州人大常委会,任命了州监委3名副主任和5名委员。州监察委员会进行了挂牌,宣告临夏州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纪委监委合署办公,不仅仅是形式上的连接,更是业务上的融合。临夏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市监委成立后移送的首例职务犯罪案件,这也是自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以来全州第一起职务犯罪案件,“没想到每一个小小的环节都是如此重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规范做好笔录、依法依规收集证据,任何环节都容不得有半点马虎和瑕疵。”州纪委监委第四监察室有关负责人在旁听后这样说道。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很多老思想、老办法行不通了,亟待破题。临夏州各级纪委监委边学习边探索,结合实际对12项调查措施的内涵和使用程序进一步细化规范,并研究制定《临夏州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安全工作办法(试行)》《临夏州纪检监察机关“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办法(试行)》等制度,附有7种常用附表,明确安全工作程序和标准,对“走读式”谈话环节、安全要求具体化,突出针对性、可操作性,促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充电加油”必须成为常态。州纪委监委召开业务工作专题培训班,业务骨干详细释义纪法衔接;永靖县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贯彻落实,对全县130多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为期两天的专业辅导培训;东乡县、康乐县则分别从乡镇纪委、县直单位抽调纪委书记、纪检干事跟踪办案、交叉办案、以案代训、跟案学习等方式,有效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办案能力。
“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任务非常艰巨,特别是监察体制改革以后,我们面临着新的考验,纪检监察干部既要用纪言纪语、也要学法言法语,必须勤练‘内功’、常练‘招式’,将学习作为一种常态、一种习惯,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家里手,切实打造一支学习、担当、团结、廉洁的纪检监察队伍。”临夏州纪委监委负责人如是说。
■除“蝇贪”之害
增强公信力
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推进,“反腐越到基层越难”的问题逐渐突显,临夏州以破解乡镇纪委“零办案”为抓手,着力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亮出了一份沉甸甸的“成绩单”,增强了群众对正风反腐的公信力。
积石山县中咀岭乡某村会计王某,以家属名义分别于2010年、2012年、2013年、2015年四次享受危房改造补助款累计31000元,并将其中4000元由村班子商量后违规用于村上在危旧房改造过程中制作档案、照片、复印资料等各种办公支出。2018年8月,县纪委监委给予王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全部被违纪资金。
“微腐败是大祸害,不能事小不查、钱少不纠,而是一把尺子量到底。”广河县纪委有关负责人说到,祁家集镇某村村委会主任马某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其在2014年利用职务之便为一村民办理低保后,索取300元好处费;后在一村民申请危旧房改造项目过程中违规接受吃请。2018年6月,广河县纪委监委给予马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回退还。
临夏州着眼脱贫攻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推行“三个一律”工作举措,凡是涉及扶贫领域的信访举报一律批办不暂存,凡是涉及精准扶贫的问题线索一律进行初核调查,凡是反映集中、问题突出的一律挂牌督办,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对重大问题、重要线索,州纪委监委综合评估,适时开展提级审查、州县联查和结果核查,有效防止了有案不查、压案不办和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等问题。一年来,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06件,处理278人,党纪政务处分238人。在常态化开展扶贫领域“两查两保”专项行动中,共查处违规违纪问题224件、处理289人,其中党政纪处分256人,组织处理31人。
■循“四种形态”之轨
实现精准执纪
实践运用、精准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通过形成“常态”、管住“大多数”、盯住“少数”和“极极少数”,在“好同志”到“阶下囚”之间层层设防,最大限度地预防党员干部不出轨、不越界、不犯错。
我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综合运用“四种形态”作为重点,严防在落实中“顾此失彼、理解片面,折扣变通、动用偏颇,推卸责任、失职缺位”等突出问题,“未病先防”“初病早医”“重病严治”成为常态。
一年来,州纪委监委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3344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2318人次,增长102.3%;第二种形态849人次,增长47.1%;第三种形态121人次,增长124.1%;第四种形态57人次,增长67.6%。运用第一、二种形态处理人次占总数的94.7%。严管就是厚爱,旗帜鲜明鼓励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是纪检监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州纪委监委先后制定出台《扶贫领域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为被错告诬告陷害党员干部澄清正名的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规定,对敢于担当、敢于负责的干部撑腰鼓劲。一年来,先后为831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进行了书面函告,使被反映的干部放下了思想包袱,增强了工作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