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林外史》中,“报录的”是不可或缺的配角。范进中举,最先出现在镜头里就是这些人:只听得一片声的锣响,三匹马闯了来。那三个人下了马,把马拴在茅草棚上,不住声地喊,快请范老爷出来,恭喜高中了!范进出去卖鸡,只有他老妈在家,一出来就被报录的拥在一起讨要喜钱。
报录的,又称“报子”,相当于今天派送录取通知书的人。这在古代应该是个不错的职业。到了住家,好吃好喝好招待。范进家是这样,其他家也不例外。匡超人的老爹匡太公看见报录的进来,心中欢喜,叫老婆烧好了茶,把儿子做小生意卖的糖和豆腐干装了两盘,又煮了十来个鸡蛋(这几乎相当于全部家当了),请报录的吃饭。此外赏金也是必不可少的。赏金数量没有一定之规,全由当事人的财力、性格乃至心情而定。给范进家报录的人获得了胡屠户拿来的五千文钱,而给匡超人送信的,只得到邻居借给的二百文钱。
由于缺少资料,至今我也没搞清“报录的”具体由哪些人组成。给匡超人报录的是“门斗”,即官学中的仆役,相当于教育局里的临时工,其他的似乎也不外此类。这是一支临时拼凑起来的团队,靠报录吃稳定饭是不可能的。首先他们的收入主要来自当事人给的赏金,是多是少很不确定。再者客户太少,一个地方一年到头也没几个考中的和做官的,僧多粥少,只好利益均沾,造成报录的搞出一报、二报、三报等批次来。第一批报完了,第二批人马又来,然后是第三批人马。同样的信息数次传达,似乎完全没必要。但从官府角度讲,可以理解为避免信息遗漏,多重保险;从当事人角度讲,可以渲染读书人功名及第的荣耀,家中闹闹哄哄一帮接一帮地来人,烘托喜气;从报录的方面讲,每人可以得到一笔劳务费。这笔劳务费拿得理直气壮,正大光明,给匡超人家报录的嫌赏钱太少,匡家又东挪西借追加了一百文,别人也说不出什么来,没有因此怪罪报录的。
对应当事人的大手大脚,与当事人相关的人也要来捧场,他们通过凑份子的方式加入这种挥霍狂欢。乡村教师周进中举后,薛家集有头有脸的人物申祥甫在村子里敛了份子,买了四只鸡、五十个蛋和炒米,带来庆贺。匡超人得了秀才之后,本村的潘保正替他约集了份子,并在村外的庵里摆了酒,共收集了二十多吊钱,宰了两头猪和数只鸡鸭。范进中举后各色人等前来送礼虽被视为世态炎凉的典型,但大家凑份子也是应有之义。 ——摘自《天津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