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这是2018年12月13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对我国反腐败斗争形势的最新重大判断。
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对反腐败斗争形势作出的判断是——“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从形成“压倒性态势”到取得“压倒性胜利”,标志着我国反腐败斗争成果正从量的积累迈向质的转变。党的十九大以来,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是如何形成的呢?“打虎”零容忍 70余名中管干部接受审查调查“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党的十九大报告用3个“坚持”指明了反腐败工作的原则和方向。
2017年11月21日晚,中央纪委发布消息:“中共中央宣传部原副部长鲁炜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审查”。党的十九大闭幕不到一月,三天打两虎的节奏再次释放出反腐败斗争一刻不停的强烈信号。
2018年1月召开的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明确强调,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的领导干部,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腐败案件,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
国家能源局原副局长王晓林,贵州省委原常委、副省长王晓光,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赖小民,财政部原党组副书记、副部长张少春,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孙波,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努尔·白克力,公安部原副部长孟宏伟……一大批身居重要岗位却腐败变质的领导干部被接连查处。
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已对70余名中管干部立案审查调查。对违纪违法行为的坚决从严查处,形成了强大震慑力,不敢腐的氛围进一步强化。
“拍蝇”不手软 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近24万个“老虎”露头就要打,“苍蝇”乱飞也要拍。党的十九大以来,反腐败斗争进一步向基层延伸拓展,形成全覆盖的强大声势,以实际行动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决斩断一切敢向扶贫资金资源伸出的黑手。
——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以霹雳手段严厉惩治“蝇贪”“蚁腐”。
反腐败国家立法通过 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2018年3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监察法明确将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纳入监察范围,同时赋予监察机关在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时可以采取的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留置等措施,并对监督、调查、处置工作程序作出严格规定。
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协调衔接,“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随着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我国反腐败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标本兼治综合效应更加凸显,为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提供了坚强保障。
(朱基钗)原载反腐倡廉智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