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集市的存在,是因为人们必须把春夏秋冬四季的劳作成果拿出来在这里展示,让别人看到你的丰收,看到你并未曾欺骗过每一个日出月落,证明你未曾在大地的任何角落轻易地放弃过自己。例如那些立着的用毛竹扎成的扫帚,码起来的用柳条编织的簸箕,以及用麻绳儿扎着两只脚仰天长卧的公鸡,甚至用短缰绳从树杈里半吊起来的牦牛,每一个物什,都是岁月和人们轮番接力千锤百炼的作品。
对于的北方而言,集市更像是岁月的孩子,每个季节都有不一样的长相。例如春季的集市摆满了种子、化肥、农药、铁锹、锄头,整个空气里点缀的都是农药和沙尘的味道;夏季才会有菜贩子、瓜贩子,他们开着三轮拖拉机来到集市,抢占“市口”的位置,还要兼顾是不是有个树荫凉;秋季的时候,当归、党参、杏子核、麻绳、麻袋、筛子等冲进集市,占据最好的位置,也有隔壁甘南的藏羊成群结队地到来,挤满集市的某一处路口;冬季则集中了棉花、棉布、棉帽、棉鞋、袜子、手套,干果不过是大枣枸杞桂圆,水果除了冬果梨、橘子,还有黑乌乌的啤特果,这个季节所有的摊贩们优先抢占太阳照着的墙根。
二
少年时,我们最早认识的除村子以外的人,大都是集市上的买卖人。他们有来自县内,也有来自外县,大都是小本生意,极少数是做大宗买卖的。例如收玉米、收蚕豆、收牲畜的,这些人在村子里总是悄无声息,生怕你知道了他用六毛五收了别家的玉米,到你家酸起脸来,说行情跌到了窖里,意思是六毛到顶,一分都涨不了。
唯有卖“菜水”的人盼不得敲锣打鼓且明码标价,人人一个价、村村一个价。那时候我还没有想明白为什么老家的菜贩子卖蔬菜,都说是贩“菜水”。行内人说是卖菜的人都会拎着水壶往上喷水,一方面为了保鲜有个好卖相,另一方面洒了水不仅不折称,有时候还能多出斤头,卖菜其实是卖水。但我一直觉得,这个“菜水”,应该是“蔬菜水果”的缩写,做生意肯定需要简称嘛,长大后在外地集市就看见过“某某蔬果”的招牌,但故乡的人偏不叫“蔬果”,取中间俩字,就叫“菜水”。这种解释单纯好听,图个诗意罢了。
2000年前后,那片儿蔬菜生意最好的贩子名叫禄宝,黑胖黑胖的,叫卖起来声音洪亮:“辣子、西红柿,菜瓜、尕甘蓝,一块喽。”没有人知道到底哪个菜一块,或者一块能买一斤还是一堆,反正他总会促销,打堆销售是我们最爱的模式,例如他拿出三个西红柿、五个辣椒,再配一个甘蓝,一块钱绝对划算。
自从认识禄宝起,就因为他是卖菜的,我都喊他“菜宝”。“菜宝”用一辆三轮车拉菜,先在马家集摆摊,摆到集市散了,才会挨个村叫卖。马家集在鲁家的南边,是牛津河上游最大的集市。集市散去,他往回赶就会路过鲁家,母亲吩咐我看见卖菜的就来喊她。以至于我看见任何卖菜的,都回去喊:阿妈,“菜宝”来了。
我们到了集市,也去找禄宝买菜,因为他的菜最为新鲜,生意也最好,招呼起来不拖泥带水,顺手塞给你两根葱,看见我们盯着他车厢里的水萝卜,他定也扭一颗递来。后来我大学毕业后在马家集等车,也看见过他忙忙碌碌的样子,三轮车换成了福田汽车,卖菜时车厢撑起一个红色的大伞,在街道上比较醒目。只是“菜宝”比那些年更胖了,声音有了岁月的沙哑味,后来就很少看见他在集市卖菜了。再后来和父亲路过集镇,我问菜宝是不是退休不卖菜了或者是开了个自己固定的菜铺,父亲说他已经去世了。
我因为叫错他的名字有所遗憾,他是我少年时代的某种偶像。最初的时候,只是因为赶集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办到的事情,而禄宝却可以,他每天都会前往不同的集市,什么三六九马家集、一四七罗家集、二五八三十里铺集……对于乡下的很多人而言,集市就是一个方向,当大多数人并不知道明天在哪里的时候,他很明确每一天将会前往何处、办理何事,这是我少年时认为人最该有的样子。因为集市我才会准确地在心田里卯出一个坐标,夜以继日地长大不过是为了抵达那个坐标,它是比远方更为清晰且精确的一个梦想。
三
集市就是我们对那些成篇累牍的岁月敝帚自珍的价值所在,也是匆匆忙忙、瞬息变老的人们聊以慰藉的意义所在,有了价值和意义,集市就会屹立不倒。后来我读书工作,就远离了家乡,也曾仔细观察过川西木里的集市、广东中山的集市、厦门集美的集市、海南东方的集市,所有的集市似乎都是一样的,叫卖着大地光明的模样和时间颁给我们的勋章。
但集市终究是大地风貌和人文历史的收藏馆、展览所,北方集市空气的味道、发出的噪音、留下的脚印、挂起的招牌,都是我熟悉的。北方的集市,于我有一种佐证的能力,证明我在味道、声音、色泽、人群之外,可能还在乎过一个坐标、一个方向,一个能让我在广袤世界里免费存放记忆的“主机”,我何时去,都能读出那些只有我能读取的信息,那是一种说不上的仪式感:你要洗净头发,最好梳一个三七的偏分,脸要洗得白净,最好脸上抹点母亲的雪花膏,衣服可以旧但一定要干净,鞋子一定不能带着灰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