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乐是借助经营场所的资源优势、生产条件、耕作方式或利用农村庭院、湖泊、塘堰、果园、林地等田园景观、自然生态和乡村人文资源,吸引旅游者,为旅游者提供以农业体验为特色的观光、娱乐、农事体验、住宿、饮食、购物等服务,并具有地方民俗特色的经营实体。
开办农家乐的基本要求:
(一)安全要求
1、农家乐卫生标准符合国家饭馆(餐厅)卫生标准的规定;
2、接待设施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必须有安全警示牌和防护措施,有必要的消防设施;
3、经营管理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4、农家乐经营者应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安全;
5、经营场地应远离危险地带。
(二)环境要求
1、空气质量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相关规定;
2、噪音应小于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的相关规定;
3、生活饮用水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规定;
4、油烟排放达到国家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的相关规定,污水排放达到国家污水排放标准的相关规定;
5、各项设施设备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加强污染源管理,不造成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不破坏自然环境;
6、环境按国家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设置公共信息图形符号,且符合国家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的规定。
(三)餐饮要求
农家乐提供餐饮应以当地特色风味食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或有机食品为主。
(四)农事体验服务项目(任选二项)
1、提供游客体验农事活动项目;
2、提供游客种植花草树木活动项目;
3、提供游客体验农产品采摘、加工活动项目;
4、提供游客体验垂钓、捕捞活动项目;
5、提供游客体验雕刻、刺绣等工艺品制作活动项目;
6、提供游客参与民俗风情、民族体育等活动项目。
(州文旅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