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马健刘刚林)又至冬季供暖期,暖不暖,又成了大家议论的话题。每年到了这个季节,无论是供暖企业还是普通老百姓,都悬着一颗心。那么,今年临夏市的供暖准备情况如何呢?记者于10月28日采访了临夏市供热办公室,并走访了部分供热企业。
采访中,记者看到部分供热企业正在陆续储备煤炭,锅炉管网试水检修,作供暖前最后的准备工作。在市供热办,该办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临夏市供暖将继续按照《临夏市城市供热管理(暂行)办法》,供热于11月1日起至翌年3月15日止,供热期为4.5个月。就临夏市各供热企业供热前的准备和按期供暖情况,该负责人告诉记者,从目前情况看,临夏市95%的供热企业能按时供暖,只有5%的供热企业由于锅炉检修、欠费严重等原因尚不能保证按时供暖。在谈到采暖费收费管理情况时,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将严格按照《办法》执行,各供热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合同供热,保证供热质量和时间,确保用户室内温度保持在18±2℃,不得低于16℃。在收费中,室内温度在16℃(含16℃)以上的收取全额采暖费,16℃以下收取70%的采暖费,但由于用户擅自改装室内供热系统或室内供热设施发生故障等因素导致供热质量不达标的除外。
冬季供暖作为一项民生工程,各方面应予以高度重视,供暖管理部门应加强协调,加大监管力度,让这一项民生工程深得民心。